格隆汇7月26日丨中船科技(600072)(600072.SH)公布,根据公司“滚动开发”的经营策略,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质量,回笼前期投资资金,用于后续风场产品的开发和投资建设,子公司中船风电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科技公司和新疆海为拟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不低于评估值的首次挂牌价格在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持有的部分在运营风光电场产品股权,其中包括尚处重大资产重组承诺期资产。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本次转让的风光电场产品股权评估价值合计992,367,133.49元。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指引,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涉及公开挂牌,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风光电场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挂牌(含决定挂牌方式)、调整挂牌价格、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与股权转让协议等。
本次拟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风光电场产品股权共有8个标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1:中船润泽沽源新能源有限公司65%股权;标的2:巴州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标的3:哈密海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4:吉木乃县海为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5:若羌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55%股权;标的6:若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7:尉犁海为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8:乌鲁木齐市海为风电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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