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9月6日电 (魏薇)近日,郑州银行发布一则关于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公告,称该行于9月4日与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原资产)签署《资产转让合同》(下称合同),同意向中原资产出售信贷资产及其他资产(下称拟转让资产)。

  公告显示,拟转让资产在扣除减值准备前的本金及利息账面余额约为150.11亿元人民币。转让价款为100亿元,将以50亿元的现金及合计价值为50亿元的信托受益权方式支付。

  何谓“低效益资产”?

  关于本次转让标的,公告称,截至2024年6月30日,拟转让资产包括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95.31亿元,占比约68.51%,其中按照担保方式划分:涉及保证类的债权本金为3.10亿元,占比约3.25%;涉及抵/质押债权的债权本金为92.21亿元,占比约96.75%,拟转让资产主要行业分布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制造业等行业。另外,拟转让资产还包括金融投资本金43.80亿元,占比约31.49%,包括信托计划本金41.24亿元,资管计划2.56亿元。

  “本行拟转让资产已是低效益资产,且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本行通过现场及非现场贷后审查,定期对贷款及投资项目进行贷后审查,通过审查借款人的基本经营状况、信贷资金使用情况、主要经营事项、财务状况、项目实施进度、结算记录、担保人及抵押物状况等,拟转让资产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已出现一定问题,已蕴藏一定的风险隐患,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资产质量可能出现一定恶化,即使执行担保或采取必要法律程序后,预期也将会产生一定损失。”郑州银行称。

  何谓低效益资产?6日,中新经纬致电郑州银行董办,一位工作人员解释,其理解就是该类资产可能给该行带来的回报比较低,资产质量没有那么好。

  “这是一个标准的不良资产转让的操作。银行端可能已经确认为不良资产,但是在公告中表述上会更规范。一般情况下,这种出让已经通过董事会认可,然后再找AMC来进行转让,并且中原资产本身就是地方AMC。”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现在很少用“不良资产”这种概念,更多用“特殊资产”,即所谓的价值受损的资产,但是在银行内部走的是不良资产、贷款核销的流程。

  公告指出,本次拟转让截至2024年7月21日(基准日)的信贷资产及其他资产,包括:拟转让资产(现时的和未来的、现实的和或有的)全部所有权和相关权益;拟转让资产所产生的到期或将到期的全部还款;请求、起诉、收回、接受与拟转让资产相关的全部应偿付款项的权利和权利主张;与实现和执行拟转让资产内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

  根据公告,本次转让交易的对价为100亿元,中原资产将以50亿元的现金及合计价值为50亿元的信托受益权方式支付。

  一位四大AMC省级分公司人士对中新经纬表示,在其接触的业务中,超过50亿元的资产包就算比较大的,市场上20亿元以内的资产包比较常见。

  对于本次资产转让产生的影响,郑州银行表示,据估计,剔除已计提减值准备的主债权净额约为100.19亿元,对应本次资产转让的代价100亿元,本次资产转让产生的预期损失约为0.19亿元。此外,本次资产转让事项将导致该行资产负债表中的存放央行备付金及金融投资等项目将会增加合计100亿元。上述预计与本次资产转让的实际财务影响可能存在差异。

  郑州银行表示,通过本次资产转让,预期能够提升拟转让资产的受偿率,降低该行潜在资产损失,并可改善及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同时,完成本次资产转让后将实现资金快速回流,进而改善流动性,预期该行资本充足率有所提高,有效提高抗风险能力,为实现整体稳定运营奠定基础。

  五大原因解释转让对价

  对于这次资产转让对价,郑州银行称,与中原资产考虑多个因素且公平磋商后确定的。

  郑州银行表示,截至基准日,该行拟转让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约为49.92亿元,剔除已计提减值准备的主债权净额约为100.19亿元,与此次资产转让对价100亿元的差额在该行可接受的范围内,其中该行参考了包括资产转让事项的折扣情况及同业近期类似批量转让资产的价格折扣情况等多重因素确定。拟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相对于出售资产账面价值的折扣率属合理范围。

  郑州银行还提到拟转让资产于潜在收购方中的适销性。根据市场惯例,在批量出售资产的模式下,经考虑其资本占用情况、融资成本及其他成本,资产管理公司可接受的相关批量出售的代价通常低于拟批量出售资产的账面净值。

  郑州银行还介绍了本次资产转让对该行的整体财务影响,称尽管按照逐户回收的方式,虽然预计售价会与拟出售资产的账面净值更为接近,但综合考虑尽职调查、预计可收回时间、预计受偿价值、处置成本、市场状况等因素,批量出售拟转让资产对该行的整体财务影响而言属合理及可接受的范围内。

  “为快速回收资金以投向其他潜在优质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本行认为以向合格的资产管理公司批量转让资产的方式处置该等资产属合理安排。”郑州银行解释道,批量转让的方式为银行业快速转让资产的常用手段,转让速度快,流程标准,虽然出售价格通常会较处置资产账面原值产生一定的转让折扣,但就资产转让事项而言,可使银行快速收回有关资本并将该收回资本用于投向其他潜在优质资产、参与其他投资活动以优化资产结构,实现更好回报。

  郑州银行表示,信托的条款属一般正常商业条款,与市场其他一般资产服务类型的财产权信托没有重大差异。因此,通过本次资产转让,该行的流动性将得到改善,同时进一步降低资产损失,提高抗风险能力,资产转让事项的对价、对价的支付方式及其确定公平合理并符合银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主要途径包括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司法诉讼执行拍卖和垫资过桥发放新贷等多种方法。”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中新经纬介绍。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自2021年开展,时间还并不长。2021年1月,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不良贷款包括:单户对公不良贷款、批量个人不良贷款。银行可以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单户对公不良贷款和批量转让个人不良贷款。首批参与试点银行包括:6家国有控股大型银行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参与试点的不良贷款收购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

  2022年12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不良贷款转让试点进一步扩容。在原试点机构范围基础上,将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纳入试点机构范围,并将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纳入试点机构范围。

  “银行自行清收不良贷款可能面临诸多困难和较长的处置周期,而通过转让资产包给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机构,借助其专业能力和资源,能够更高效地进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和回收,节省银行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田利辉说。

  田利辉指出,将不良贷款打包转让出去,可以迅速减少银行不良贷款的账面余额,优化资产质量指标,在短期内改善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状况,降低不良贷款对银行的风险压力和监管压力。

  “尽管转让资产包可能需要打折出售,但银行仍能回收一定比例的资金,减少损失。这些资金可以用于补充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其他业务的发展或用于核销其他不良资产。”田利辉表示,资产包转让后,与这些不良贷款相关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大部分转移给了受让方,银行可以避免不良贷款进一步恶化可能带来的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