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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上海凤凰(维权)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章祥兵律师专栏)

  2024年2月6日,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凤凰)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上海凤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12月,上海凤凰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江苏华久辐条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相关商誉资产。上海凤凰在2018年度对该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未按照有关规定正确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度商誉减值准备少计提897.79万元,存在会计差错。该事项导致公司2018年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897.79万元。 由于不同年度财务报告数据的连续性,前述会计差错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商誉的财务数据不准确。本局决定:对上海凤凰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章祥兵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上海凤凰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管辖法院是上海金融法院。索赔条件为:

  在2019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13日期间买入上海凤凰股票,且在2023年6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上海凤凰维权入口)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上海凤凰股票索赔:信披违法受处罚,投资者索赔案启动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