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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维权)(300020)9月13日晚间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这一事件对投资者而言,无疑是一次重大的风险提示。在申万行业分类(2021)中,*ST银江属于计算机-IT服务Ⅱ-IT服务Ⅲ。
本次被立案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期虚假陈述的行为对股票的影响见下图:红框里的部分股价下跌明显,日期从2024年4月29日开始:
*ST银江的信息披露违规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业绩预告
5月27日,*ST银江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警示函。浙江证监局表示,*ST银江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3395.1万元,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
2、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2022年度,累计发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发生额约为7853.6万元,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2023年度累计发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发生额约为2.86亿元,期末资金占用余额约为2883.64万元;2024年1-5月,累计发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发生额约为1.75亿元,2024年6月银江集团共向公司转入资金为450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资金占用余额约为1.97亿元。
其中,在《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根据《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 510023 号),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表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主要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涉及存疑事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3、2023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有虚假记载
2024年4月30日,*ST银江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司现就其对2023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报告更正原因是当期建造合同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收入,修改为系统工程验收确认,导致收入出现下降。
综上,初步判断,*ST银江的索赔条件有两个,1、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银江,且在2024年4月20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银江股票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或2、2024年9月13日之前买入,且2024年9月14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银江股票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ST银江维权入口)
(本文由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刘彦梅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彦梅律师,系金融诉讼、公司诉讼律师,辽宁大学法律硕士,具有保荐代表人(投资银行)资格、证券从业、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并具备20年以上法律实务经验。目前已通过CPA审计、经济法、会计、战略、税法,是为数不多的具有投行、财务思维的律师。曾代理多起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股民索赔维权)案件,成功为投资者挽回损失,深得投资者好评。)(刘彦梅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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