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7月29日晚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参股公司SQM此前公布的相关信息,并经咨询智利当地律师,按照智利《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认为SQM与Codelco(智利国家铜业公司)此前签署的《合伙协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应被视为交易进行的前提条件之一,这样才能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投资者的投票权以及相关股东权利。
鉴于SQM在未经其股东大会审批授权的情况下与Codelco签署《合伙协议》,损害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齐智利作为SQM股东的投票权以及相关股东权利,且天齐智利不认可CMF(智利金融市场委员会)的相关决定以及复议决定,因此,天齐智利于智利当地时间7月26日就CMF的相关决定向智利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智利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暂停CMF于2024年6月18日作出的决定的效力,以防止因继续实施SQM与Codelco签署的《合伙协议》对天齐智利及SQM所有少数股东可能带来不良后果。
今年5月31日,作为天齐锂业参股公司的SQM与Codelco签署了Partnership Agreement(即《合伙协议》)。该协议确立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拟通过将Codelco的子公司Minera Tarar SpA并入SQM子公司SQM Salar S. A.(并入后的公司称为“合营公司”)的方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开发SQM目前从智利政府经济部下属的生产促进局租赁的阿塔卡马盐湖地区及生产锂、钾及其他产品的活动和后续销售(直接或通过合营公司子公司或代表处进行)。
随后在6月18日,CMF发布文件称,《合伙协议》不适宜由SQM的特别股东大会作出裁决,该交易应由SQM的董事会进行分析和决议,这不影响股东在认为对SQM和股东造成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一般规则追究董事责任的权利(如适用)。因此,CMF不同意天齐智利的相关诉求。于是,天齐智利又对CMF的上述决定向CMF提出行政复议,7月15日,公司收到CMF关于行政复议诉求的回复:不接受天齐智利行政复议申请中提出的请求,将维持原决定。而根据智利相关法律规定,诉求申请人可自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智利法院提起诉讼。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