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王笑

  目前全国已基本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同一医保统筹区内家庭成员间的共济,部分地方已经实现省内不同城市间的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如何给家人使用?通过哪些途径可以实现?近日,国家医保局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Q:

  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根据国家医保局提示,医保个人账户可以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给家人使用,也就是说通过“家庭共济”方式,职工个人账户是可以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的,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但是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等近亲属。二是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了基本医保。

  如何办理“家庭共济”?据介绍,参保人(一般是共济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里的个人账户基金是可以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的,但必须符合两个前提:一是您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二是您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同时需要注意:一是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二是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即您可以把个人账户里的钱给您的父母使用,但是父母看病能报多少还是要依据他们所参加的医保制度来,参加职工医保的,享受职工医保的相应待遇;参加居民医保的,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应待遇。

  国家医保局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2.18亿人次,共济金额262.57亿元。截至9月16日,11个省份已将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26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共济。国家医保局此前表示,预计到今年年底,各地将实现个人账户的省内共济,明年起将探索推动跨省共济。

  Q:

  办理“家庭共济”后,能否不使用本人医保卡就医购药?

  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国家医保局提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