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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佳云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拟被罚  第1张

佳云科技(维权)(300242)8月1日晚公告,公司于7月31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查明,佳云科技的子公司深圳佳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佳节文化”)于2021年组织举办C-LOUD音乐嘉年华项目,该项目导致佳节文化发生重大亏损。佳云科技于2021年12月14日确认佳节文化2021年10月发生亏损6824.8万元,至2021年10月末累计亏损7063.24万元,占佳云科技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61亿元)绝对值的19.56%。

而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佳云科技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亏损情况,但佳云科技迟至2022年4月28日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综合考虑佳云科技子公司发生重大亏损事项已披露,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等情况,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佳云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佳云科技称,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公告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公告等材料,受损投资者可以向虚假陈述行为人佳云科技等索赔,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佳云科技股票,并在2022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者持续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最终索赔条件由法院生效判决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佳云科技此前还面临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可能。

佳云科技5月23日公告,公司通过查询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佳速网络的债权人东莞信托已第三次发起公开挂牌转让其“东莞信托-宏信-佳兆业佳云科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对佳速网络的相关债权,总额为7.74亿元,挂牌金额3.2亿元。若该转让实施完成,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之后,佳云科技5月30日公告,根据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示的结果,本次债权挂牌转让已到期自行终结。经公司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电话询问,获悉本次债权转让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佳速网络为佳云科技的控股股东,持有佳云科技1.35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1.31%。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于2024年3月28日10时至2024年5月2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佳速网络持有的佳云科技1.35亿股股份进行公开变卖。

据佳云科技5月28日公告,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变卖结果,本次变卖的佳速网络持有的1.35亿股公司股份已流拍。佳速网络所持上述股份目前仍处于被司法冻结状态,本次被变卖的公司股份后续是否会被相关法院继续执行其他司法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