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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因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3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4〕13号)。
2024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海峡创新收购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2018年4月27日,海峡创新披露《关于收购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2018年5月18日,海峡创新披露《关于收购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年5月18日,海峡创新披露《关于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海峡创新与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现名浙江赋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由汉鼎集团将其持有的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现名浙江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医友)10%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海峡创新代为行使。至此,海峡创新合计持有好医友表决权达到50%,并且在好医友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三个席位中占有两席,取得好医友实际控制权,将好医友纳入海峡创新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11月27日,海峡创新披露《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暨表决权委托协议进展的公告》,海峡创新与汉鼎集团签订解除协议,海峡创新丧失对好医友实际控制权并不再将好医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海峡创新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至2019年,好医友为扩大营收规模,通过虚构或虚增会诊咨询服务,虚增其营业收入,并安排厦门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厦门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第三方主体配合空转资金。好医友虚构或虚增会诊报告的形式具体包括:一是增加患者的会诊咨询服务次数;二是调高患者的会诊咨询服务档次;三是将免费赠送患者的会诊咨询服务按正常收费会诊咨询服务确认收入。
上述行为导致海峡创新2018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7,533.69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2.49%,2019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4,712.27万元,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7.17%。
2020年4月30日,海峡创新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重述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5月20日,海峡创新披露《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更新后)》,披露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更正后数据。
上述违法事实,有海峡创新相关公告、财务资料、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海峡创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浙江证监局决定:
对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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