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大连银监局连续两任局长被查。
8月2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原大连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原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大连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原飞出生于1956年11月,中共党员,辽宁宽甸人,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2006年3月,任原大连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此前,他曾任大连银监局副局长。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2月,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原辽宁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林被查。当时,李林已退休一年。
出生于1960年10月的李林,是原飞的前任、原大连银监局首任局长。
李林早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任职,后出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局长(副局级)。2003年,原银监会成立后,李林出任大连银监局筹备组组长,后任局长。
2006年3月,李林任辽宁银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原飞接任大连银监局局长。此后,李林又出任安徽银监局局长、辽宁银监局局长。2016年9月,李林再度接任大连银监局局长。
在被查前,李林也曾受到处分。2015年1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的信息显示,2011年,辽宁银监局党委临时动议、违反程序提拔干部,李林作为辽宁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履职不到位,对干部任职相关程序性规定不落实负有领导责任,导致不良后果,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李林党内警告处分。
李林被查后,中纪委在通报中称:李林身为金融监管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价值观、权力观极度扭曲,罔顾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甘为不法企业“马前卒”,充当银行机构和银行高管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保护伞”,是与不法私营企业主、金融“蠹虫”沆瀣一气、攫取私利的突出典型;长期担任“一把手”,全面弃守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带头破纪违法,恣意滥权妄为,甘于被“围猎”,贪腐渎职触目惊心;对亲属疏于管教乃至纵容,致使家人贪欲膨胀、毫无敬畏。李林违纪违法问题涉案金额大,时间跨度长,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其实,在大连金融监管系统中,与原飞同期任职的也有人在今年被查。5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调解中心筹备组组长任春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北京市通州区监委监察调查。
任春生先后曾任原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副主任、主任,原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保险交易所党委书记、董事长等。
他早年也曾任职于大连。在原飞担任大连银监局副局长时,任春生为大连保监局副局长,且两人均为当时辽宁省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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