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立 徐锐

  在多次更改和取消开庭之后,科林电气诉李砚如、屈国旺、宋建玲三名高管案于8月16日上午9时在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

  当日上午8时30分左右,来自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旁听者在鹿泉区法院门口登记处,被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告知:“因涉及商业机密,该案件不公开审理。”

  当日庭审一直持续到晚间19时30分才结束。原告代理人、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鑫对等候在法院门口的多家媒体表示:“相信大家和我一样都相信司法公正,也相信鹿泉区法院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司法判决,请大家一起静候裁定和判决。”

  为何此次庭审持续10个小时?被告(李砚如等三名高管)与原告(科林电气)双方争议的焦点又是什么?

  案由突然变更

  “今天确实是个漫长庭审,在我27年的法律工作中也比较罕见。庭审非常细致,仅笔录就有60多页。”谈及“超长时间”庭审,被告代理人、北京迈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勇告诉记者:“原来的诉请是‘公司决议纠纷’,但是今天的开庭过程中,法庭临时宣布把诉讼案由变成了‘高管损害公司责任纠纷’。对于临时变更案由,我作为被告的代理人,当庭向法院表示异议。法院前期在管辖异议一、二审中,一直坚持‘公司决议纠纷’案由,我们在异议文书里,也指出了案由的问题、管辖的问题,但法院不予接受。今天突然变更案由,案由变了,我们请求法院给予足够的质证期间和足够的答辩期间,这是诉讼权利。法院记录到了笔录,但是没有做任何的回应,所以我们只好按照我们拿到的原有的证据资料,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和公平法治角度来进行尽职变更代理思路,以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

  回溯此次科林电气诉三名高管案,根据此前宋建玲和屈国旺向媒体提供的科林电气起诉到石家庄鹿泉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起诉状》。科林电气认为,李砚如、屈国旺授意时任董事会秘书的宋建玲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情况说明要点》加盖董事会印章,全程未履行董事会决策程序,文件内容亦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将此违法形成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情况说明要点》向有关部门提交。

  科林电气要求判定“情况说明要点”文件无效,并依法判令宋建玲、李砚如、屈国旺赔偿科林电气经济损失200万元(后提升至2000万元)。

  姜勇律师表示,对于案由的更改会不会影响到“说明要点”的有效性,属于技术细节的问题。判决没有出来,不好做过多的诠释。

  “恩怨”因何而起?

  尽管此次纠纷是科林电气向公司三名高管发起的诉讼,但从过往一系列事件来看,此番诉讼亦可看作是公司高管团队中两大阵营的“暗战”。

  8月5日下午,在由屈国旺、宋建玲召开的媒体沟通会上,宋建玲便直言不讳地称:“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一直严格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董事长(指张成锁)追着这次(事情)不放,并以违规为名把我们告上法庭,提出高达2000万元的巨额索赔,是何居心?大家都心知肚明。”显然,宋建玲将矛头直接指向了张成锁阵营。

  事实上,无论是目前已与石家庄国资“结盟”的张成锁阵营(张成锁、邱士勇、董彩宏、王永),还是被认为变相“站队”海信网能的屈国旺、李砚如、宋建玲,均可谓是科林电气的元老级人物,且彼此间关系曾经很融洽。

  早在2017年,科林电气为登陆A股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彼时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董彩宏五人。同时披露,科林电气自2000年成立以来,张成锁始终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董彩宏也长期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故上述五人实际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

  明细来看,2000年1月13日,张成锁、李砚如、屈国旺、邱士勇、丁世英签署《协议书》,共同出资150万元设立科林有限(科林电气前身);董彩宏、宋建玲虽也是2000年加入公司,但其所持股权则是此后通过股权转让、增资等方式获得。入职科林电气稍晚的是王永,其于2007年1月加入科林电气。

  而从公开信息来看,科林电气上述核心高管此前多年在公司经营发展方面并无太大分歧,直至今年3月,李砚如、屈国旺将持股转让给海信网能(含表决权委托)后,两大阵营之间的“裂痕”越来越深。

  “我听到的版本是,张成锁等高管团队原计划将上市公司控股权整体卖给某公司,未曾想到李砚如、屈国旺没跟张成锁商量而直接将持股卖给了海信,可能是给的价格高些,但这也导致原有转让计划无法实施。在张成锁看来,李砚如、屈国旺相当于‘引狼入室’。”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

  值得一提的是,海信网能总经理史文伯此前接受本报采访时也曾“爆料”,张成锁今年3月在与海信方面交流过程中曾表示:“海信是大企业,我也喜欢山东人豪爽的性格,如果不是某公司(未透露)跟我早就签了股权转让协议,我不能违背约定,如果早一点(的话)我百分之百愿意跟海信合作。”史文伯言下之意,即张成锁此前已有出售上市公司控股权的想法,只是海信网能的突然介入打乱了其原有计划。

  至于宋建玲,在“控股权争夺战”爆发期间则并未选择“站队”任何一方,但就在海信网能前期展开要约收购时,宋建玲则作为股东参加了本次要约收购,最终交割的要约股份数量为13.17万股。